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國務院4日發布《關于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制定出臺財稅、投融資、研究開發、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應用、國際合作等八個方面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
《通知》提出,聚焦高端芯片、集成電路裝備和工藝技術、集成電路關鍵材料、集成電路設計工具、基礎軟件、工業軟件、應用軟件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不斷探索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做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積極利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給予支持。
《通知》對集成電路企業給予了“真金白銀”的財稅支持,而企業或項目的制程工藝越先進,享受的支持力度越大,最高可免稅十年。具體而言:對于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部分地方集成電路產業投資過熱的現象,《通知》強調要“有序引導和規范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秩序,做好規劃布局,強化風險提示,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
《通知》指出,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加快境內上市審核流程,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條件的研發支出可作資本化處理。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通暢相關企業原始股東的退出渠道。
《通知》明確,積極引導信息技術研發應用業務發展服務外包,“鼓勵政府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電子政務建設、數據中心建設和數據處理工作中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交由符合條件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在人才培養方面,《通知》提到,進一步加強高校集成電路和軟件專業建設,加快推進集成電路一級學科設置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采取與集成電路企業合作的方式,加快推進示范性微電子學院建設。
另外,《通知》鼓勵國際企業在華建設研發中心,便利國內企業在境外共建研發中心,更好利用國際創新資源提升產業發展水平。